靖宇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靖安委办字〔2007〕第5号 签发人:金弘光
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安委会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扩大)会议精神要求,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安委会办公室就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五一”黄金周期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口,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针对节日长假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安全生产工作的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在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和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追究责任。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要认真组织开展节日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一是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深入一线,进行检查。特别是要深入到矿山井下、生产车间、景区景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水域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防止走过场。二是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安全检查,确保通过检查能真正找准问题,发现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盲区和盲点。三是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治,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经费等。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各乡、镇、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针对“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结合实际,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一是安监部门要重点抓好生产矿井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加强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突击生产,强化煤矿顶板和运输的整治和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快资源整合和质量达标进度,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达到100%,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杜绝“三违”。
二是坚决打击无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开采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各类非煤矿山特别是井工开采非煤矿山、建设矿井、地质勘查矿井的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的检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核工作,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对露天开采的非煤矿山必须达到中深孔爆破技术,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止生产活动,并停止供应火工品和电力。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县(市)区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
三是交通、交警部门要重点对道路交通和水上运输安全要以预防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整改、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依法取缔非法运输为检查重点,加大对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严肃查纠病车上路、无证经营、超载超限、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的防控网络。加强内河、库区、水上公园等水域的安全管理,加大对水上交通运输经营客(渡)船、旅游船、排筏等水上交通运输工具及对重点时段、水域、渡口的安全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低质量的船舶、排筏。
四是建设部门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整治和监督管理。控制和减少高处坠落、坍塌、触电、塔吊拆装、群体中毒“五大伤害”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消防责任制,加大消防资金投入,配齐配全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建筑安全关键环节和部位的安全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职责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要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工作,抓住市场准入、过程监管、退出机制等环节,加强对施工队伍特别是外埠施工队伍资质审查、人员培训和安全监管,杜绝没有资质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层层承包转包工程。
五是要加强公共集聚场所的安全监管。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商场、宾馆、饭店、影剧院、洗浴、图书馆、集体宿舍、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对“五一”黄金周期间举办的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由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把关,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六是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要继续抓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行为,坚决纠正违规生产的现象。
七是要加强旅游安全监管。旅游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旅游企业、旅游景区、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要在“五一”黄金周到来之前,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
八是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尘毒危害的治理和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认真吸取松江河“5.18”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严格落实消防责任制,加大消防资金投入,配齐配全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强化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此外,教育、林业、卫生、环保、质监、电力、通讯等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
四、加强值守,健全机制,努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一是要加强“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二是要建立“五一”黄金周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好演练,落实各项措施,有效组织事故救援。三是要加强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按照《靖宇县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的要求,对“五一”黄金周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要及时、准确上报。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抄报:白山市安委会办公室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张宝杰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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