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靖安委办字〔2007〕第7号 签发人:金弘光
关于第二季度全县开展安全生产
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扩大)会议精神,根据?关于第二季度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白山安委字[2007]5号)要求,县政府决定第二季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一、检查的重点行业和领域
这次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在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工业企业、道路交通和水上运输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其他行业和领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规定自检自查。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 煤矿:突出抓好生产矿井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加强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突击生产。强化煤矿顶板和运输的整治和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快资源整合和质量达标进度,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达到100%,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杜绝“三违”。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国土局、监察局、环保局配合。
(二) 非煤矿山:坚决打击无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开采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各类非煤矿山特别是井工开采非煤矿山、建设矿井、地质勘查矿井的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的检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核工作,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对露天开采的非煤矿山必须达到中深孔爆破技术,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止生产活动,并停止供应火工品和电力。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县(市)区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国土局、监察局、环保局配合。
(三) 道路交通和水上运输:要以预防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整改、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依法取缔非法运输为检查重点,加大对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严肃查纠病车上路、无证经营、超载超限、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的防控网络。加强内河、库区、水上公园等水域的安全管理,加大对水上交通运输经营客(渡)船、旅游船、排筏等水上交通运输工具及对重点时段、水域、渡口的安全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低质量的船舶、排筏。由县交通局、交警大队牵头,县安监局、质监局、海事处配合。
(四) 建筑施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整治和监督管理。控制和减少高处坠落、坍塌、触电、塔吊拆装、群体中毒“五大伤害”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消防责任制,加大消防资金投入,配齐配全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建筑安全关键环节和部位的安全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职责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要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工作,抓住市场准入、过程监管、退出机制等环节,加强对施工队伍特别是外埠施工队伍资质审查、人员培训和安全监管,杜绝没有资质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层层承包转包工程。由建设局牵头,县安监局、质监局、消防大队配合。
(五) 工业企业:加强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尘毒危害的治理和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认真吸取松江河“5.18”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严格落实消防责任制,加大消防资金投入,配齐配全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强化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县商务局牵头,县安监局、质监局、环保局、消防大队配合。
三、检查的组织领导
为扎实有效的开展好这次大检查活动,县政府成立了由副县长张宝杰为组长,县政府办主任王信、县安监局局长金弘光为副组长,县公安局(消防、交警)、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质监局、县商务局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本次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负责大检查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四、几点要求
(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大检查活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的开展好大检查活动,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二) 在实施检查过程中,各相关执法部门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依法监管的整体合力,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一定要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和具体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三) 为规范今后政府检查行为,在检查过程中,对一些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对事故隐患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企业,该停产整顿的要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关闭,该取缔的要依法取缔。
(四) 县政府近期将召开第二季度安全生产调度会,要求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将全市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扩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和这次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落实情况以及自检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准备迎接好县政府组织的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市督查组的督查。
(五)整个第二季度大检查活动结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于7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总结和具体隐患整改情况报县安监局综合科(联系电话:6180253)。
附件:靖宇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
抄报:白山市安委会办公室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张宝杰副县长
附件:
靖宇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宝杰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 信 县政府办主任
金弘光 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范玉忠 县商务经济局副局长
索森靖 县公安局副局长
娄俊杰 县建设局副局长
鲍建国 县交通局副局长
徐 斌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郭嘉清 县环保局副局长
袁春明 县质监局副局长
马立军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闫光辉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
主 任:金弘光 (兼)
副主任:周云良 县安监局副局长
杜成德 县安监局副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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